民政署活動統籌員(區議會)

簡述

  • 非公務員合約職系 (12個月)
  • 民政事務總署_地區辦事處
  • 獲聘者或須於戶外和不定時工作,包括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職責

  • 為推行地區項目提供行政和執行上的支援,包括:
    • (a)協助處理撥款發放申領,聯絡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整理和編制統計報表等;
    • (b)監察地區項目的進度,包括審理區議會、其他政府部門、非牟利團體及╱或商營機構提交的定期財務報告和進度報告的情況;
    • (c)為區議會、相關委員會及其會議提供秘書和後勤支援服務
    • (d)就處理申請及辦公室行政事宜提供行政支援,並協助檔案管理的工作;
    • (e)更新及管理屯門區議會網頁
    • (f)處理公眾和其他機構的查詢
    • (g)協助統籌和舉辦與地區項目相關的宣傳和公共關係活動;以及
    • (h)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相關職務。

所需技能/條件

  • 申請人必須 – 
    •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3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請參閱註(1)及(2)];或 
    • (ii) 在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高級程度科目考獲E級或以上成績,以及在香港中學會考另外三科考獲第3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請參閱註(2)及(3)];及 
    • (b)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成績 [請參閱註(3)] 

晉升途徑

  •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月薪HKD16885),為期十二個月。合約屆滿後,是否獲續聘,須視乎屆時民政事務總署的服務需求及受聘者的工作表現而定。
  • 民政事務總署活動統籌員受聘人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常見項目/ 生活例子 / 參與活動

  • 地區活動舉辦 例如
  • (民政署活動統籌員_圖2_協助舉辦大廈管理中央平台簡介會)

 

其他相關職業

  • 其他民政署地區工作
    • 節目統籌主任,月薪40,015元
      • (a) 協助策劃慶典及全港/地區/跨區活動計劃及制定宣傳計劃;
      • (b) 執行慶典及全港/地區/跨區活動,包括與各政府部門、非政府機構及相關團體統籌活動事宜;
      • (c) 協助編製及監察活動的財政預算;
      • (d) 協助處理嘉賓邀請事宜;
      • (e) 協助安排設計及印刷活動的邀請卡、回條、嘉賓須知等;
      • (f) 協助處理非政府機構的項目撥款申請;
    • 社區幹事
    • 社區項目助理
  • 工商界活動統籌主任
    • 商場活動主任
    • 社區組織聯絡主任

 

資料來源參考

  1. https://csboa2.csb.gov.hk/csboa/jve/JVE_003.action?jobid=46034&mark=&languageType=1&mylang=1 (CSB_#46034 official recruitment ad)
  2. https://csradar.com/job-page/46034 (CSRADAR_Project Coordinator at district)
  3. 原文網址: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活動統籌員|毋須經驗、辦社區活動|申請方法 | 香港財經時報HKBT https://www.businesstimes.com.hk/articles/138513/

(節目統籌主任,月薪40,015元) 原文網址: 民政事務總署招聘節目統籌主任|月薪40,015元|申請方法 | 香港財經時報HKBT https://www.businesstimes.com.hk/articles/139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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